墓地谈: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和发展工作得到纵深推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目标不断实现。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多与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形成的矛盾愈发显现,城市居民的丧葬需求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对此,笔者认为,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形势紧迫、十分必要。
公墓是安葬逝者、纪念逝者的专用场所,具有总结历史、传承美德、弘扬精神等功能,事关公众权益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因而,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应进入各级政府视野,列入社会公共服务目录,从政策上给予托底,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发挥功能,满足需要。
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既要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丧葬需求,又要着力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弘扬先进文化,树立现代文明的丧葬观。为此,要立足长远顺潮流,全面分析通盘考虑,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功能。
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科学设计、规范建设,才能事半功倍,不断实现“不留墓、不留灰、不留碑”,进而转变人们观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终极目标。
积极贯彻各项政策规定,将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上升到保障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的高度,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规划。要邀请权威或专业机构进行整体规划论证、实地勘察设计,确保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要根据实际筛选好规划点,采取政府划拨和出让土地相结合的形式,以每点200亩以上的规模,选择在交通便捷、人流相对较少的高速圈附近进行规划设计。立足公园、园林定位,注重艺术造型,突出高端大气,努力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循环利用、服务群众需求、顺应殡葬改革趋势等有机衔接,将城市公益性公墓打造成集安葬、追思、休闲、教育、传承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人文墓园。
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及其省、市实施意见,媒体舆论要唱好殡葬改革“四季歌”,让殡葬话题从“冷门”变成“热词”。要上下联动,抓好组织发动、示范引导、检查督导等工作,将具体条款化为规范党员干部丧葬行为的硬杠杠,激发党员干部带头实行文明殡、生态葬和绿色祭。要依托城市社区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协调配合,引导全民参与殡葬改革,使城市公益性公墓真正承担起革弊兴利、美化环境、弘扬先进文化、转变人们观念的作用,不断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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