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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摘报】市殡葬服务价格全面下调,提升服务范围和质量

【墓地摘报】市殡葬服务价格全面下调,提升服务范围和质量

     1、市殡葬服务价格全面下调(来源:千山晚报 王鑫)

     2019年1月1日起,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推出义务引导、全程电话录音、公开公示殡葬服务收费等系列惠民服务,守灵间、花篮、骨灰盒、车辆等全面降价;推出“鞍山殡葬服务”微信公众号,网上即可预约相关服务。选择基本款商品及服务,2260元即可完成丧事一条龙服务,价格照比之前下降七成。鞍山市殡仪馆立足于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理念,对殡葬服务流程、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公开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严格分开,并标明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由丧户自愿选择,杜绝强买强卖。开通举报监督电话0412-5780337,24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检查。今年1月1日起,中心小灵堂使用费由2400元/次调整为1000元/次;骨灰盒经过两次大幅度调价,由原来的1000-12000元/个调整为300-3000元/个;鲜花花篮由300元/对降到100元/对,并增设了50元/对的低价花篮……取消了告别时100元-300元的乐队吹奏,改为免费播放哀乐。今年1月1日起,鞍山市殡仪馆推出“鞍山殡葬服务”微信公众号,丧户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预约服务和自助选择消费服务项目。另外,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正在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着手办理餐饮住宿的政府采购程序两项整改任务,提升全方位的殡葬服务范围和质量,完善殡葬服务“一条龙”服务。

     2、市丧事活动中禁止燃放爆竹、焚烧冥币(来源:新晚报 李玥)

     哈尔滨市属9家殡仪场馆全面落实市政府推进冥纸冥币、烟花爆竹禁烧禁放工作会议精神,禁止市民在丧事活动中焚烧冥纸冥币和燃放烟花爆竹,清除旧规陋俗,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据介绍,哈尔滨市民政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全市各殡仪服务单位要做好禁燃禁放工作,文明劝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习,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方式祭祀故人。目前,全市市属殡仪服务单位在守灵居、告别厅、业务大厅等处张贴通告和决定,在接尸存放协议书、洽谈单、出殡通知单上标明了严禁向车外抛洒纸钱,严禁在守灵居内摆放纸牛纸马、纸人,严禁街头烧纸、场馆燃放鞭炮的提示。在场馆设立提示牌和宣传条幅,最大限度地让丧户知晓哈市禁烧禁放的决定。哈尔滨市属殡仪服务单位要求从事丧事服务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对丧户做好通告和决定解读、劝导工作。职工及白事司仪保证主动向丧户说明相关规定,告知丧户不得在守灵居、寄存室内焚烧冥纸冥币,不得在灵车上抛撒纸钱,不得在殡仪场馆内燃放烟花爆竹,坚决做到不以传统祭祀习俗为由,引导群众购买烟花爆竹、纸马(牛)、冥纸冥币等扎糊品。劝导丧户摒弃丧葬陋习,采用文明、节俭的方式治丧,逐步从实地实物祭祀,转变到注重“慎终追远”的精神传承上来。市殡葬管理部门还推出了“骨灰撒海”等文明祭祀活动,并通过哈尔滨殡葬微信公众号推出“微祭奠”微信祭祀平台,积极为丧户营造文明祭祀氛围。

     3、市民政局力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一是殡葬新风深入人心。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2018年,全市共发放倡议书49850份,张挂宣传标语2760份,努力让广大干群知晓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让散坟整治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6个镇(街)、737个村(居)开展整治活动,清理散坟2.4万余座。二是整治改造各地各有特色。对“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散坟,采取迁平结合方式进行整治,对老坟地采取“一去、一降、一补”的方式进行改造,即:去坟头、降墓碑、补绿化;严厉打击、坚决平毁顶风违规抢建的新墓,杜绝“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出现新建坟墓。泰兴市宣堡镇将老坟墓平整后,统一在原址平铺20*30CM黑色大理石描金石碑,姚王镇北殷村将老坟场改造成绿化节点和健身路径。靖江市新桥镇德胜村把殡葬改革融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将老坟地283座坟整体迁入新桥镇龙安公墓,在原址建设了“德胜政德文化长廊”。姜堰区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纳入“三沿六区”整治范围内的散坟,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集中安葬(存放)的,区财政补助镇街工作经费每穴800元。三是新建公益性公墓保障民需。《泰州市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会论证,力争尽快上规委会通过,早日出台。各市(区)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建有公益性公墓744个,骨灰堂182个。泰兴市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生态葬公墓257亩,姜堰区投资3000多万元、占地4000多平米的公益性骨灰堂日前竣工。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到2020年,实现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乡镇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80%,新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100%。

     4、市召开丧葬陋习治理行动推进会(来源:中国社会报 叶莹莹)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丧葬陋习治理行动推进会在青田县民政局召开,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殡葬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南明山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丧葬陋习治理行动检查情况,并由庆元县介绍丧葬陋习治理行动经验。各地就丧葬陋习治理行动做交流发言,明晰集中整治行动要求,探索下步整治行动要求方向,同时对照《丧葬陋习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查找不足、明确思路、完善制度措施,深入推进丧葬陋习治理行动。会议要求,丧葬陋习治理行动要坚持突破陈旧观念,树立破除封建迷信、推动社会进步的文明意识,坚决杜绝丧葬活动中的各种攀比歪风和奢侈浮华之风,促进社会道德、社会风气好转和社会文明进步;要突破畏难情绪,树立全力以赴实现殡葬改革目标的攻坚意识,正视困难、坚定信心、下大决心,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5、市文登区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来源:文登传媒网 姚灿)

     自2019年1月1日起,文登正式实施惠民殡葬新规,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最高可免除1200元。免除项目包括:灵车尸体接运;馆内抬尸;车辆消毒;遗体冷藏寄存(一天);遗体火化(环保型捡灰火化炉);骨灰盒(200元以内);骨灰普通金属全封闭架寄存(一年);遗物焚烧。 “此外,为积极推行节地又环保的绿色生态葬,群众若自愿选择节地生态葬的,还能获得奖励补助。”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逝者骨灰在指定区域实施海葬、树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奖补;如果不保留逝者骨灰,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截至2018年12月6日,全区选择不保留骨灰的有733人,占11.36%,居全国首位。据了解,下步,文登将在各镇街建立公益性墓地,并建设一处5000格位以上的树葬区,使生态安葬率达到40%以上。同时,民政部门将对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并加大殡葬惠民政策的宣传,引导市民转变殡葬观念,破除陈规陋习,推动文明祭扫。

     6、市管殡葬服务机构收费调整(来源:南方都市报 蔡雯)

     鉴于惠州市殡仪馆已达到二级殡仪馆等级,按省的规定执行二级殡仪馆火化费的收费标准,从现行220元/具调整为230元/具;遗体包裹项目将免费;花圈租用每个28元(不分大小规格)。《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管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日前下发。《通知》指出,目前惠州市直管理的长青墓园和惠安墓园两个经营性墓园暂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今后如需调整按程序报批。根据《通知》,惠州将调整完善惠州市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分别是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7项基本服务。《通知》还强调,对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本市死亡且在本市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免除7项基本服务费用。此外,根据《通知》,市殡仪馆除基本服务项目以外,其他选择性服务项目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费用由丧属承担,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开展选择性服务项目应当坚持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殡葬管理规定。《通知》强调,市殡仪馆须保证足够数量不同规格的纸(绢)花圈供丧属选择,其他丧葬用品由市殡仪馆自主定价。

     7、市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来源:遂宁新闻网 熊燕)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4日出台《遂宁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遂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扎实推进遂宁市惠民殡葬改革,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殡葬管理水平,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殡葬权益。《办法》对惠民殡葬实施对象和范围、免费项目、申请程序、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2019年在射洪县全域试点,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方案》提出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等,明确2019年底前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7个,2020年各县(区)全面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20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30%的行政村,2022年底前覆盖70%的行政村,2023年实现全覆盖。

     8、市进一步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来源:巴中日报 邓丁瑞)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优化人文环境,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2018年12月20日,巴中市出台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个绿色环保标准化的殡仪馆、1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各地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有序推进,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意见》明确,在2020年底前实现免除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骨灰盒提供、骨灰寄存(一年以内)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位、墓穴、格位实行低偿或无偿提供,经营性公墓按规划墓穴总数的30%修建壁墓、地宫等立体式节地生态骨灰安放格位,以成本价向社会提供。在加强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指出要围绕遗体火化、礼仪服务、骨灰寄存和安葬(放)、祭祀等环节,加强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形成一套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设施覆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均达50%。同时将在进一步完善以减免基本殡葬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把树(花、草坪)葬、不保留骨灰和不立墓碑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经营性公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使用可降解环保用品的逝者家属,在费用上给予优惠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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